为强化公民道德,培养公民文明行为,赤峰市文明办推出了日常生活中“十大不文明行为”的评比活动,在《赤峰日报》、赤峰电视台《红山晚报》、《赤峰广播电视报》等媒体将30种不文明行为进行公示,评选得到了市民的热烈响应。现将“十大不文明行为”的评议结果公布如下: 1、 随处丢垃圾、废弃物(72%);
2、 随地吐痰、擤鼻涕、吐口香糖(62%);
3、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争抢拥挤、插队加塞、不给老、弱、病、残、孕让座(52%);
4、 说话脏字连篇、举止粗鲁专横、因一点小事大发脾气、恶语相向,甚至大动干戈(50%);
5、 随地便溺,上厕所不冲水,不讲卫生留脏迹(46%);
6、 车辆、行人争道抢行,车辆乱停乱放、随意调头、强行超车、插队、并道、向车外乱扔杂物、吐痰、住宅区内鸣喇叭(40%);
7、 行人乱穿马路、乱闯红灯,跨越隔离设施,逆向、并排骑行(34%);
8、 任宠物随地大小便(32%);
9、 乱涂乱画、乱刻乱贴(28%);
10、 楼上乱抛杂物,乱倒垃圾和污水(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