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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中的赤峰
 
    赤峰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南部,蒙冀辽三省区接壤处。全市总面积9万平方公里,辖三区、七旗、二县,户籍人口450万,是一个以蒙古族为自治民族、汉族占多数的多民族聚居地区。“赤峰”因城区东北有一座赭红色的山峰而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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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广播电视局
内蒙古新闻网   08-06-03 09:57 打印本页】 【字体:  】  【关闭

  赤峰市广播电视局是赤峰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视事业的职能部门,既是新闻宣传机关,又是全市广播电视事业管理机关。主要职责是加强赤峰市广播电视宣传工作,把握舆论导向,领导和管理赤峰人民广播电台、赤峰电视台、赤峰市有线电视网络公司、赤峰广播电视报社、微波总站,加强对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法规、标准的制定以及监督检查、协调服务项目等职能。

  赤峰市广播电视局现有编制18名,其中行政编制14名,下设五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总编室、社会管理科、计划财务科、科技术。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赤峰市广播电视局领导班子注重加强机关建设和队伍建设,以新闻宣传为中心的广播电视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2001年底如期实现全市村村通广播任务,2002年10月1日前,实现了广播电视信号光缆输全市联网的目标。

  机构:办公室、总编室、社会管理科、计划财务科、科技科。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标准组织领导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工作,把握好舆论导向及文艺方针;对广播电视节目、音像制品予以审查把关。

  2、制订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各类经费、物资的管理、分配、使用、监督;协调市和旗县区广播电视事业建设方面的有关事项。

  3、协调、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工作的改革,研究广播电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制订相应的政策、措施。

  4、负责对全市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电视转播台、差转台的建立、撤销有关事宜的审核与报批;指配广播电视频率和规定发射功率。

  5、负责责管理全市有线电视节目、卫星地面电视节目的播放工作;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管理音像事业。

  6、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系统新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开发利用,广播电视网建设及技术维护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工作。

  7、研究广播电视系统内部管理制度改革,按照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多层次、多渠道地培养各种专业人才。

  8、承办市政府、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服务热线

  广播电视管理投诉电话:8881775

  广播电视质量投诉电话:8882102

  广播电视行风投诉电话:8881842

  广播听众监督电话: 8349441

  电视观众监督电话: 8881740

  有线电视安装电话: 8362612

  有线电视维修电话: 8335840 8330377

  有线电视用户投诉电话:8881949

 
稿源:  编辑: 安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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