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赤峰市委宣传部
关于赴京举办“赤峰摄影艺术展”
作品征集的启事
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八十八周年,进一步扩大赤峰知名度和影响力,大力宣传推介我市摄影艺术优秀作品,中共赤峰市委宣传部决定“八•一”期间赴京举办“赤峰摄影艺术展”活动,现面向市内外公开征集反映赤峰题材的优秀摄影艺术作品。
一、征集范围
凡是反映赤峰市经济社会发展、旅游风光、民族风情、历史文化、城市建设的艺术作品均可。
二、具体要求
1、作品为单幅照片,不得装裱,数量不限,照片一律放大至10英寸,异型片每幅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谢绝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投稿时请务必将作品刻成光盘或存储移动硬盘寄送;
2、作品须写清楚说明,标明作者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
3、入选作品涉及的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与作品征集方无关,由作者本人负责;
4、作品一经采用,稿酬为50.00元/幅。
三、征稿时间
自2009年4月4日起至2009年5月31日止。
四、寄送地址
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党政机关综合楼A座605室
联系人:许建慧
联系电话:0476-8347291
邮编:024000
中共赤峰市委宣传部
2009年4月3日